对于传销,国家和民众都深恶痛绝。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获取下线的收入。俗话说,就是拉人头作为赢利的手段之一,甚至是主要手段。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因此,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管理条例》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这个规定最大的特点,是限定了单层受益,而禁止多层受益,也就是说,不得靠下线的收入来提成。
平安保险的销售模式,从以上的两个条例来看,更加类似传销,而非直销。如俗称《平安基本法》的平安保险《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6年版),其核心就是要求员工发展下线:
以下是某公司员工提供的培训PPT:


平安公司所一向引以为傲,不断自夸的所谓职业生涯规划,说穿了,就是要发展下线:
发展下线的好处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如平安保险《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6年版)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规定: